中華民國一○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十屆第六次理監事會 通過
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十四屆第一次理監事會 通過
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第十四屆第二次定期理、監事會議修正通過(第三條)
第一條
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委員會(以下簡稱認證委員會)之設置係依據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成立。
第二條
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制度之目的,是為了落實農業旅遊之永續經營,期透過本要點的實施來提升農業旅遊之「品牌化」、「品質化」與「國際化」,以建立農業旅遊經營之品牌特色與形象,提供旅人具特色且優質之農業旅遊為目的。
第三條
認證委員會設置委員上限二十五人,由產、官、學界、非營利組織及媒體代表組成,係本會理監事會授權獨立行使決策單位,負責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制度決策與督導工作。認證委員會委員任期四年,得連續聘任,下屆委員由本屆委員會決定。本會由理事長及秘書長以組織身分代表參加,業者應排除擔任認證委員。
第四條
認證委員會執掌認證要點修訂、農業生產、整體環境與經營、資源與建物設施、服務與體驗活動、經營與行銷推廣等認證修訂、認證、稽核管理審查等工作。
第五條
認證委員會下設「評審小組」,由本會秘書處推薦休閒產業學者、專家擔任評審委員,負責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申請書面審查、現場審查等工作。委員任期四年,得連續聘任。
第六條
認證委員會下設「品質小組」,由認證委員會及本會秘書處擔任品質委員,負責處理申覆、申訴及品質管理(不定期稽核與客訴處理)等工作。委員任期四年,得連續聘任。
第七條
本會秘書處指派專人協助處理本委員會各項行政工作。
第八條
本簡則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生效,修訂時亦同。
姓名 | 農場(單位)/ 職稱 | 類別 |
---|---|---|
游文宏/召集人 |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/秘書長 | 組織代表 |
張國禎 |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/理事長 | 組織代表 |
何立德 | 台灣休閒漁業發展協會/秘書長 | 組織代表 |
顏建賢 | 台灣休閒農業學會/前理事長 | 組織代表 |
蔡子健 | 台灣國民旅遊協會/理事長 | 組織代表 |
謝文凱 |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/執行長 | 組織代表 |
林玥秀 | 開南大學/教授 | 學界代表 |
李銘輝 | 台灣觀光學院/前校長 | 學界代表 |
吳柏青 | 國立宜蘭大學/教授 | 學界代表 |
李青松 | 輔仁大學餐旅管理學系/教授 | 學界代表 |
陳美芬 | 台東大學通識教育中心/副教授 | 學界代表 |
吳宗瓊/北區召集人 | 國立東華大學觀光暨遊憩學系/教授 | 學界代表 |
陳永杰/中區召集人 | 明新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/助理教授 | 學界代表 |
蕭登元/南區召集人 |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休閒暨遊憩管理系/教授 | 學界代表 |
林如萍 | 臺灣師範大學/教授 | 學界代表 |
黃玉琴 |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永續觀光暨遊憩管理碩士班/副教授 | 學界代表 |
王智緯 |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產業發展及休閒組/簡任工程司 | 官方代表 |
廖麗蘭 |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產業發展及休閒組產業創新科/科長 | 官方代表 |
李佩書 | 天下雜誌微笑台灣/總監 | 媒體代表 |
童儀展 | 《食力》媒體/總編輯 | 媒體代表 |
本會秘書處窗口:黃致豪組長